离婚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一般是50元到300元每件,但是如果涉及到财产的话,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收费的。如果说诉讼离婚中的财产超过了20万元的话,就要按照百分之零点五进行收取诉讼费。
诉讼离婚费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所以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离婚上诉流程怎么走?
离婚上诉流程一般如下:
(一)上诉方可以到上一级的人民法院向提起上诉申请;
(二)立案大厅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允许立案。接着立案庭会发放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交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三)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会把案件移送到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人民法院宣判离婚之后,如果当事人中有一方对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上诉,提交离婚诉讼的上诉状。一般会在三个月之内结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