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办理出生证明可以申请补办;
出生证遗失或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人到原接生医疗单位开具“住院分娩出生医学情况证明”。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儿童母亲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儿童父母亲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凭上述材料到所辖市、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或经委托的机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注意:建议补办到接生医院去咨询一下补办需要的手续,因为每个地区的规定和要求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