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想离婚对方不露面离婚程序如下:先当事人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且一般需要提供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通信地址;法院依法决定受理案件的,可通过公告等方式送达起诉材料;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_x000D_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_x000D_
第一百四十四条_x000D_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_x000D_
第一百四十五条_x000D_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_x000D_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