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证件名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2005.7月1日前,新老证件并行使用;2005.7月1日后,旧伤残证件作废。
2、伤残人员证是伤残人员身份的证明,持有伤残人员证的伤残人员可依法享受有关优待政策。目前伤残人员证分为《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和《伤残民兵民工证》四种。所谓套改,就是将原先的等级标准整个套用到新的等级标准。原先本市伤残共分为四等六级,包括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现套改为一至十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六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残疾军人,对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医疗依法给予特别保障。并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