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案件已经办结的,办案机关已经作出不移送审查起诉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的,可以申请办案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如果案件尚未办结,办案机关认为可能需要追究被取保候审的人的刑事责任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