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2.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