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招牌是否侵权,是从整体外观上的判断,是否易混淆,不易区分。如果招牌只有一个字不同,其他颜色,装修、字体、外观等所有都相同或相近,造成混淆或者能否引起大众产生误认为其他其他品牌,如果产生了这样的结果,那么就是侵犯商标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
有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