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住所使用证明
6.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7.公司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
8.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9.《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10.同意变更的相关决议
11.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