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上户口的流程是:
1、男女双方之间属于未婚先孕的情况,可以在孩子出生前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2、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到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3、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用;
4、户口登记机关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