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是外省,起诉流程如下:
1、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状就是自己起诉的理由和具体的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如果审查符合条件的,就可以进行受理,并且办理立案审查的手续;
3、法院提前向原告与被告送达开庭的传票,以及相应的通知书;
4、双方当事人应当到达同一个城市,如果需要有答辩的部分的,要准备好答辩状;
5、由法官进行最终判决。
一、债务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
二、支付令申请流程如下:
1、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人;
2、申请支付令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
3、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4、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由审判员一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方式,是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