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办理手续流程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可任意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办理,领取生育证发放登记表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街道办盖章确认,有工作单位的给工作单位确认。
登记填写完成之后,携带办理材料到计生委窗口提交材料,等待审核。资料确认属实无误的,一般都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理下来。
目前很多城市都开展了网上计划生育登记,以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首页下拉就可以看到网上办事的窗口,点击进入场景式服务。
进入之后,按照提示,把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取证可选择自己取或快递的方式。
一、生育服务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程序:
1、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
需要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等。
二、准生证最长可以超过几个月不办
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最晚可以怀孕几个月领准生证,具体时间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夫妻双方要及时到当地计生部门了解清楚准生证办理的时间和相关手续,切勿耽误。需要办理准生证前,要了解的是建围产保健卡之前要办好准生证,以方便登记和医院管理。在孩子出生之前一定要办理好准生证,以免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