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亲股权的方式是:
1、按照遗产继承顺位对股权进行资产评估,计算出继承的股权占比份额继承;
2、成为公司股东继承股权(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股东同意);
3、折价继承股权,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继承股东身份或全体继承人不愿意继承股东身份的,可由公司出资购买股权,继承人通过股权折价继承。
一、股东去世后的股份怎么处理的
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
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进入的公司股东会非常警惕,以防止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事业的发展,因此公司可能在章程中规定股东资格不可以继承,此时股权不可以由继承人取得。
3、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去世的股东的资格时,一般采用股权转让的方法处理股权:
(1)如果有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则需要按照继承人所确定的具体价款购买去世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
(2)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赠与股权有什么必要条件吗
(一)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二)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三)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股权要怎么处理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