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向乡镇党委进行投诉,乡镇党委担负着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全面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也是最贴近村级工作的领导机构,因此,乡镇党委应该是责无旁贷受理这种投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