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首先要是由工业设计部门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来确定是否需要建设110KV变电站。
2.可研报告要有相关部门的批复。
3.要有省级以上经信委对能源和环保进行审核,下发相关的批复文件。
4.由当地的电力部门和开发管理委员会对变电站的路径,和地址进行审核,下发路径和选址意见书
5由有资质的电力设计院对110KV变电站制作电力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由有资质的部门对电能的质量进行评估
7,将以上资料交当地电力部门,当地电力部门会上报至省级电力公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就行审核做出相关批复,
8,如果通过你就可以对110KV变电站进行设计和施工了。
【法律依据】: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 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