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年人均纯收入3700元。
【法律依据】:
《湖南调整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
根据国家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的预期目标,结合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实际,经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等部门测算评估,省委、省政府明确2020年全省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由之前的年人均纯收入3700元提高至40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同步进行了调整。
2019年我省贫困人口脱贫年人均纯收入标准为3700元。此次调整提高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关注和重视,为全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条件。省扶贫办要求各级各地按此标准认真做好2020年贫困退出工作,确保脱贫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