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分别是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人力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登记证。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发文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2015年7月1日,浙江省率先实行五证合一,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五证合一是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将由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统计五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唯一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五证合一简化了审批手续,大大降低了创业的门槛,激发了大众创业的热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