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请劳动仲裁不视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渠道,一般仅限于工伤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感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