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如果父母还在世,只能采取“赠与”或“买卖”两种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房子在五年内出售,选择赠与,需要按转让收入减掉合理费用后征收20,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营业税选择买卖,需要缴纳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选择继承,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超过五年房子再出售,选择赠与,可以免缴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的手续费选择买卖,只需缴纳少量交易手续费选择继承,同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交易手续费。过户手续费: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超过5年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城市农村的费用按规定是一样的。
一、房屋过户给子女注意什么
(一)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由于继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所以很多父母都暂时不考虑这种途径。当然,也有父母考虑得很远,打算写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孩子。
(二)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只缴纳占房屋总价2%的公证费和11.5%的契税即可。但如果买卖过户虽不用缴纳公证费,但除了契税外还要缴纳下面的税费:
(1)房屋购买不足五年以及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房子买卖过户时要征收营业税。
(2)房屋购买不足五年或者房屋虽然购买已满5年但并不是家庭住房的,买卖过户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