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定。
如果收取的罚款是与自身提供的服务相关,罚款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单纯的罚款,不是经营活动,不作销售收入处理,不交增值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
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