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可以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离婚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
3、财产处理;债务处理。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4、双方各提交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其他的,如孩子的出生证明和财产权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