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额就是根据企业章程约定,股东必须缴纳的注册资本总额。企业可以通过查档获得公司章程后填写。实缴出资额是股东在企业设立后已经缴纳到位的注册资本累计总额。该数据可以根据股东出资后的验资报告填写金额。在章程约定期限内未到位的,可以不填。这里的股东仅指年度报告年份期限内的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发起人,不需要填写。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