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情形:
1、孩子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
2、一方将孩子送到另一方无法探视的地方;
3、一方直接阻拦对方行使探视权。出现这些情形,可以强制行使探视权。
一、刚出生孩子多久能见到
刚出生的孩子探视时间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探视权的时间可以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院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三、中止探视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中止探视权要收集以下证据:
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病和精神疾病,影响儿童健康;
2、探望权人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
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如果出现以上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可以拒绝对方探望儿童。因此,有必要向法院申请暂停探视权。证据可以通过录音、视频和医院证明来收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