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椅属于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因此,问题中列举的设备,应该确认为固定资产,归类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办公用品是否是固定资产,要看上述条件,比如一个财政年度内即使用完毕消耗掉的,就是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