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2年以来,各省市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各省市具体调多少?
2022年以来,浙江、河南、陕西、四川、广东等多省市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一、广东省
广东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类。一类地区广州为2300元/月、深圳为236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元/小时;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为19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为16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
二、山东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19元、17元。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8〕80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1元: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
淄博市:淄川区、张店区、临淄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蓬莱区、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
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
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
青岛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
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
潍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
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
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
日照市所辖县(区)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滨州市:滨城区、邹平市、博兴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
淄博市:高青县、沂源县。
枣庄市: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
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
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
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沭县。
德州市所辖县(市、区)。
聊城市所辖县(市、区)。
滨州市: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
菏泽市所辖县(区)。
三、河南省
1、关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3、关于调整后的标准
目前,我省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18年10月1日省政府发布的标准,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00元、1700元、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7元、15元;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00元、1800元、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6元、17.6元、15.6元。新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4、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内容和不包含内容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三险一金”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
5、最低工资标准区域类别变动
一、二、三类行政区域主要参考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及区(县)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指标与全省平均值的差异程度,根据不同区域差异系数大小,调整划分为一、二、三三类区域,使标准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及各地经济发展等因素,洛阳市孟津县调整为孟津区后,由二类区调整为一类区;鹤壁市浚县由三类区调整为二类区;周口市淮阳县划为市区后,由三类区域调整为二类区域;安阳市内黄县由三类区调整为二类区。
四、江苏省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一类地区为: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溧阳市、苏州
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扬州市区、镇江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二类地区: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盐城市区、东台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靖江市、兴化市、泰兴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三类地区:铜山区、新沂市、丰县、沛县、 邳州市、 睢宁县、赣榆区、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
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宿迁 市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
五、四川省
经研究,四川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第三档每月1870元(每日86元)。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每小时22元;第二档每小时21元;第三档每小时20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六、浙江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
请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本通知发布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同时废止。
七、陕西省
陕西从2021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增加150元,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一、二、三类区由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