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然是可以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在工人入职的三十天内的,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在员工领取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开始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