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 、律师去看守所见犯人需要预约吗?
律师见犯罪嫌疑人需要预约
二、刑事案件开庭后律师还可以会见吗?
1、事案件开庭后律师还可以会见。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或家属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委托律师后就可以到看守所依法会见。
2、法院开庭后还可以请律师辩护,并更换此前律师。
(1)审理程序并无不当。这是庭前调解,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目的是为了给罪犯少判刑罚。如果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刑事审判时,法官对罪犯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判决。
(2)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有权更换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辩护人不超过2人就可以,如果不再开庭的话,主要是提交《辩护词》以及民事代理意见。
(3)如果执意更换律师,可重新物色新的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重新委托新的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若是决定会见被拘留的被委托人,可以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提出此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的相关材料,提出提交的材料齐全的情形,看说所一般都会同意会见请求。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