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他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他的股东权利,即使他辞职不干了还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