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对随身携带行李的规定:限定带入客舱行李的最大体积和重量。
1、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可携带两件随身物品,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8千克(17磅);
2、每位经济舱旅客可携带一件随身物品,且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11磅)。每件随身携带物品长、宽、高三边分别不得超过55厘米(22英寸)、40厘米(16英寸)、20厘米(8英寸),保证可以放置在航空器客舱上方的封闭式行李架内,或放置在您的前排座椅下。
3、如不能以上述方式放置,或由于超重超大的原因,或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则应当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一章 第三条 第二十三款 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方便而携带的物品或其他个人财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包括旅客的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 第十一章 第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入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