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的具体步骤具体如下:
1、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人员应携带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应当带购房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起草协议;
2、准备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申请受理公证员后,公证员对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的合同是否被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公证员的问题,公证员应当履行必要的法律通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当事人应当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接待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到目前为止,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已经完成,当事人可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