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吴江医保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苏州市区的定点联网医院均可以使用。
【法律依据】:
《吴江调整部分医疗保障政策规定》2020年是吴江医保体系全面融入苏州的收官之年,按照吴江医保体系融入苏州的规划,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医保目录结付比例与苏州市区一致,居民医疗保险的条件与苏州市区对接,大病保险政策变动调整以苏州市公布为准,不再另行发文。其中,吴江区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目录库的自付比例全部与苏州市区一致。2019年参加吴江区居民医疗保险的新吴江居民,可以继续参保缴费,但应当连续不间断全额缴费,不享受财政补助,2020年后上述新吴江居民发生中断缴费的,再次续保时应当补缴应保未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2020年起取消原来将新吴江居民纳入参保范围的规定,不再增加新吴江居民的参保人员,此类人员可在户籍地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中途参加吴江区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类型为:医保结算年度内达到参保年龄、户籍迁入、出生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居民,可以在结算年度内申请参加当年度吴江区居民医疗保险,按全年标准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