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闵行区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完善流程管理服务、提升企业融资能力等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尝试和创新,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好拟质押融资企业库的建设,促进银企之间的互信。做好质押融资政策兑现,对9家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款付息的企业及融资机构给予政策资助,共计144.174万元。
二是争取更多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的支持,目前浦发银行闵行支行、上海银行、招商银行等在我区开展相关业务,2012年累计有8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3100万元。
三是做好质押融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协助国家局、市局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工作调研,组织质押融资企业进行经验交流,与浦东新区、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等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工作进行探讨交流等。
一、仓单质押的融资业务
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是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银行指定仓储公司(以下简称仓储方),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在银行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的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
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权明确,不存在与他人在所有权上的纠纷;
2、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
3、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市场前景较好;
4、适应用途广泛,易变现;
5、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6、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多操作于钢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货物。
业务申请人应符合银行贷款对象的基本要求及同时应满足的条件:
1、将可用于质押的货物(现货)存储于银行认可的仓储方,并持有仓储方出具的相应的仓单;
2、应当对仓单上载明的货物拥有完全所有权,并且是仓单上载明的货主或提货人;
3、以经销仓单质押项下货物为主要经营活动,从事该货品经销年限大于等于一年,熟知市场行情,拥有稳定的购销渠道;
4、资信可靠,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在银行及他行均无不良记录;
5、融资用途应为针对仓单货物的贸易业务;
6、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股权质押的目的是什么
1、为上市公司补充运营资金
在资金需求大的行业,比如房地产,公司开发新项目是需要补充大量运营资金;在轻资产型行业,如互联网,公司往往缺乏抵押贷款所需的固定资产等抵押物,当上市公司本身无法满足资金需求时,大股东可能会积极行动,用股权质押所借资金注入公司运营,这对公司来说无疑是件好事,表现了股东的积极经营行为和对公司的乐观预期,对提升公司形象和提高公司业绩都具有正向积极作用。
2、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有研究表明,大多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并不是基于公司的资金需求,而是出于自身需求。用质押出资的资金购买股票以增强对公司的控制权。大股东增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方式有很多,最为常见的就是直接增持,购买股票以达到控股,甚至绝对控股。这在资本市场非常常见,当有利好消息预计股价会上涨时,大股东会质押所持有股权借入资金再次买入公司股票,以扩大其控制权。尤其是当公司面临恶意收购时,大股东为增加控股权必须获得资金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护盘,当市场稳定时再做减仓操作,以偿还股权质押融资借款。
3、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进行利益侵占
大股东利用股权质押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是公司最终控制人掏空上市公司的手段之一。大股东在股价高位时进行股权质押,在保留公司控股权的同时套现出大量资金,甚至足够收回前期投资;当股权价值下降低于股权质押融资所得资金时,股东就会放弃此部分被质押出的股权。大股东损失部分股权却换来全部股权的收益,这种所有权与控股权的分离会引起股东对公司利益的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