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事后抓嫖怎么认定一、不抓现行拒不认嫖有转账记录能认定吗
没抓现行,只有转账记录,不可以作为嫖娼证据。如果有网络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小姐口供等),通过审查属实,也可以认定嫖娼,会被治安处罚的。当然具体何种处罚是由公安机关来决定的。
二、小姐把微信转账记录删了警察能找到吗
1、能查到的,微信账单记录删除了,你只能删除本地记录,无法删除服务器中的数据。银行和警察当然是可以查得到的。
2、如果涉及到案件,他们可以在后台恢复数据,每一笔都会有,因为平台支付明细就像银行卡的消费明细一样,是什么时候都能查到的,只要有消费就会有痕迹。
三、如果去嫖娼没有嫖但是钱付了,事后派出所找到我该怎么办
1、如果去嫖娼没有嫖,但是钱付了,事后派出所找到,应该配合调查,说明真实的实际情况。
2、嫖娼本身不会构成犯罪,所以未遂也不会构成罪。针对这种情况,警方会批评教育或者处于较轻的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卖淫嫖娼行为认定的权威观点认为,“营利”不仅包括金钱,还包括财物或其他物质利益,大部分人也赞同这种观点,因而在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双方涉及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利益,公安民警便将其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所谓“自愿”,指卖淫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是自愿的,卖淫者能够自主控制和决定自己的行为,知道自己的行为能够带来利益,并且积极地追求这种利益。如果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强迫、胁迫或引诱与嫖娼者发生了性行为,这时,不应对非自愿方认定为卖淫行为,而应依法追究强迫、胁迫、引诱者的刑事责任。所谓“发生性关系”,指只要有性器官的接触,即为发生了性关系,可能是双方性器官的接触,也可能仅有一方性器官的接触。因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包括性 交、口 交、肛 交、手 淫以及一方以身体的其他部位或用具刺激对方性器官的行为。发生性关系、有性器官的接触(不论是接触到一方性器官或双方性器官),是认定卖淫嫖娼的关键,如果双方行为的目的不是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则不能认定卖淫、嫖娼。所谓“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指嫖娼者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手段和“出价”,由于卖淫者最希望得到的是金钱,所以嫖娼者给付的物质利益,一般情况下是金钱。贩毒未抓到现行能否定罪《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