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风险提示: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