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影响。如果失业证明上注明是辞退的话,应该按照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职工可以办理失业金。如果是员工自愿离职的话,则不用给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不可以办理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