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是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将员工工资中一部分用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款项。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 缴存基数:根据职工的岗位工资或职称等因素进行确定。2. 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自负担一部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1。其中,单位应至少缴存职工本人缴存额的5%,职工个人应按月缴存本人工资的8%。3. 缴存上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高收入人群的上限为工资总额的20%,其他人群的上限为工资总额的12%。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是法定福利,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也应认真履行缴纳义务,确保自己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福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月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