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工费理费通费宿费院伙食补助费养费疾赔偿金扶养人生活费疾辅助器具费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
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 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
3、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或死者的其近亲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