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定罪标准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诈骗金额达到较大,即达到两千元至四千元,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金。
2、诈骗金额达到巨大,即达到三万元以上至五万元,依法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金额达到特别巨大,即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情形,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
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
1、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
2、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3、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