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就算没有劳动合同的,也可以请求误工费的,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按同行业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怎么算交通事故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2、交通事故生活费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扶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指十八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即自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扶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
3、是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4、是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
5、是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扶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6、是关于必要生活费的期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扶养费至少五年。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