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认定和处理是如果一方付首付,也用个人财产还贷,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首付,登记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并且一起还贷的,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判给谁,债务也由这一方偿还,但是需要给另一方一定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