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生活用气”
第一档用气量0至480(含)立方米以内,2.61元/m;
第二档用气量480至660(含)立方米之间,3.06元/m;
第三档用气量660立方米以上,3.8元/m。
(2)“独立采暖用气”
第一档用气量0至2200(含)立方米以内,2.61元/m;
第二档用气量2200至3200(含)立方米之间,3.06元/m;
第三档用气量3200立方米以上,3.8元/m。
居民阶梯气量以“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执行周期,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气费,当累计用气量达到年度阶梯气量第二档基数后的用气量,开始实行阶梯加价。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例如:以贵阳市天然气采暖用户年用气量为3500立方米为例。
按“一般生活用气”计算,第一档燃气费为480×2.61=1252.8元,第二档燃气费为(660-480)× 3.06=550.8元,第三档燃气费为(3500-660)×3.8=10792元,总燃气费为12595.6元。
按“独立采暖用气”计算,第一档燃气费为2200×2.61=5742元,第二档燃气费为(3200-2200)× 3.06=3060元,第三档燃气费为(3500-3200)×3.8=1140元,总燃气费为9942元。
可见,申请“独立采暖户”认定后,同样是3500立方米的用气量可以节约265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