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这种说法,诚意金也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因此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律保护的性质。诚意金只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只是开发商对购房者的一种承诺,但得不到法律保障。购房者在付诚意金时需要考虑清楚,因为即使交了诚意金,也不能从法律上保证能买到自己选定的房子。如果购房者放弃购房,开发商可能会拖延或拒绝退回诚意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