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是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没有有效期的限制,只要立遗嘱人自己不变更或撤回,就是一直有效的。立遗嘱人可以通过另立遗嘱或者书面解除前述公证遗嘱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变更遗嘱,来变更或撤回此前立的公证遗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遗赠协议,那么立遗嘱人死亡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遗赠。
一、受遗赠人没声明接收遗产多长时间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说,在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他就永远享有继承权(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除外)。但遗赠则不同,依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必须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明确的表示,同时还要注意:这里的两个月不是继承开始后,而是知道自己能够得到遗赠时开始计算。
二、遗嘱有效需要具有哪些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不管哪一类遗嘱都可以不做公证,但是在立遗嘱的时候得要有见证人,还必须是两个人以上,不能跟继承遗嘱的人有直接的关系。不过有条件还是找个专业的律师比较好,这样自己也比较省心,省心的前提就是不省钱,需要支付律师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