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及部分医疗机构办理换领手续。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补、换册4次以上参保人员的补、换册申请,统一由市医保事业管理中心办理。
解答:参保人员需要换领、重新申领病历本(就医记录册)的,可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及部分医疗机构办理。
《就医记录册》的适用对象包括:
1.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2.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3.离休干部、一至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补、换册4次以上参保人员的补、换册申请,统一由市医保事业管理中心办理。
注:《就医记录册》由参保人员自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