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后,要针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分析,分别采取相应的对策。如果被告承认原告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可以直接联系原告进行和解,然后由原告撤诉结案。被告也可以通过法院联系原告,以达成双方和解目的。被告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被告可以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与原告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如果被告否认原告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人民法院会把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被告对案件管辖权的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如果被告需要提出反诉,应当准备好书面反诉状,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上述的条件: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