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役的话,手机是可以由亲属拿回来的。除非手机涉及到案件的相关证据,不然的话,当犯罪嫌疑人被进行拘役之后,可以向监狱方进行申请要求将亲属的手机拿回来。监狱方或者是警察不能够随时扣留手机。
《监狱法》
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
(1) 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 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 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手机属于犯罪嫌疑人的私人物品,当犯罪嫌疑人被拘役之后,其亲属可以算监狱方进行申请,要求拿回手机。如果手机不涉及到案件的证据的话,警察一般都会交给监狱方,然后亲属可以向监狱方进行拿回。任何人不得随意扣留犯罪嫌疑人的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