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升学宴办几桌违规目前法律法规均没有规定,但升学宴举办过程中仍需注意以下几点:
——没有严格落实有关报备规定。有的党员干部未按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备,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马乡党委书记达瓦次仁未报备就为女儿举办升学欢送会。有的党员干部言行不一,向组织报告事项与实际办理情况不符,如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坪塘村党支部书记蔡康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向组织报备酒席10桌,而事实上两次办宴14桌,其中违规宴请本村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及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取礼金。不向组织报备、或报备了不严格执行,操办这样的升学宴就成了违规违纪问题。
——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些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等名义违规办宴,借机敛财。如江苏省射阳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李松杨操办女儿高考升学宴,收受本县19个加油站老板每人500元礼金,宴席还在进行中,就被群众举报,升学宴办成了“处分宴”。
——动用公车公物操办。有的党员干部公私不分,动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为私人宴请服务,如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动监局工作人员孙某,驾驶执法车辆将其家人送到亲属举办的升学宴现场,并将车辆停放在酒店门前。有的还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群发短信请吃升学宴,如黑龙江省五常市公安局民意派出所民警赵玉红为操办女儿升学宴,竟利用警务通工作平台群发邀请短信。可见,这类人的特权思想是何等严重,纪律意识是何等淡薄。
——提前办、代办、不办宴只收礼金、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一些地方高考尚未开锣,升学宴就已频现,有的党员干部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如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倩在女儿尚未被大学录取的情况下,就举办学子宴,宴请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即使转移视线,转嫁“风险”,也难逃监督的法眼。
——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高压态势下,有些党员干部琢磨新招,企图规避组织监督,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如陕西省勉县创建办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张明春,先后4次为儿子考上大学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这种自作聪明、自欺欺人的做法,最终受到了纪律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七条 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