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男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夫妻一方的财产归一方各自所有,不作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特殊情形,应当平分。2、权利的享有须以特定义务之履行为对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抚育之子、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要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3、权利人只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当事人。4、离婚补偿的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即只有在双方准备离婚或者其中一方提出的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此外,这种补偿并非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因素,而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