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强拆没有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两违处置原则
一、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两违”建筑的处置(1)属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结合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进行统筹规划、统一拆除或部分拆除;(2)属于镇、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且“两违”建筑相对集中并已经形成整体村居的农村自建自用住房,应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改造;(3)对确属危房改造、旧宅基地上翻建等村民违法建设住宅的,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对暂予保留、部分保留的建筑要补办相关手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照《XX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执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按照《XX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执行;(4)对属于城乡规划区范围外的违法建筑,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二、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两违”建筑的处置(1)属于“四重点”、“六先拆”拆除对象,要制定年度拆除计划,坚决依法予以拆除;(2)对确属自建自用的村民住宅建筑,可暂缓拆除,妥善过渡,分批分期逐步拆除;(3)对符合相关政策及“一户一宅”原则的集中成片农村自建住房且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市国土、规划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村规划,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砖厂被强拆是否赔偿
砖厂被强拆是需要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以及第三十六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强制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拆迁部门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强拆程序违法是否赔偿
强拆程序违法需要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强制程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拆迁活动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拆迁部门要承担赔偿责任。
强拆行为违法是否应当赔偿
强拆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此该行为违法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强拆程序违法是否需要赔偿
需要赔偿,房屋被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