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各级邮政局均为行政机关,在编人员属于公务员,入职必须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并进行公务员登记。具体前途如何要看所在单位的层级。
在我国邮政体制改革前,我国邮政系统政企不分,统称为邮政局,负责全国邮政业务监管、经营等职责。2007年,国家邮政系统开始改革实行政企分开、邮电分营。国家邮电局原来的经营性业务如邮务、金融、速递物流等业务,交由新成立的中国邮政公司负责;国家邮电局承担的政府行政职能单独剥离出来,重组国家邮政管理局,由信息产业部代管,2008年转重组后的工信部管理,2009年转由交通运输部代管。
作为国家邮政业务的行政监管部门,目前国家邮政局实行“三级邮政管理体系”,即在国家、省、地市三个层级设立邮政局,县区不设邮政局。其中:
1、国家邮政局属于副部级国家局,隶属交通运输部,负责统筹监管全国邮政业务。国家邮政局局长一般由交通运输部的副部长或党组成员兼任。
2、省级邮政局一般是正厅级,部分副厅级,由国家邮政局直管,负责辖区邮政监管业务。
3、地市邮政局一般是副处级(部分城市为正处级),负责地市邮政监管。
地市以下由地市邮政局设分理处统管。国家邮政局在全国范围内还另设25个邮政监管派出机构。
二、邮政局与邮政公司的关系
很多人将邮政局与邮政公司混为一谈,其实这两个是完全不同的单位。以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为例,两个单位至少有四个方面不同:
1、单位性质不同。国家邮政局是国家机关,主管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在编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即公务员,纳入每年国考序列;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国企,主管单位为国务院国资委,人员实行市场化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2、单位职责不同。国家邮政局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国邮政业务的规划、指导、准入、监管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主要任务是经营,属于邮件快递包括金融服务的生产单位。前者重管理,后者重市场,两个单位的业务主体存在本质区别。
3、管理关系不同。从行政隶属关系来说,同级邮政公司原则上都需接受同级邮政局监管。换言之,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业务上按规定是要接受国家邮政局管理。
4、机构架构不同。国家邮政局实行三级管理体系,即在国家、省、市三级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不触及县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也是四级管理体系,从中央到省市县都有分支机构。
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一个是行政机关,一个是企业,虽然存在着诸多不同,不过有一点两者是一样的,即行政级别——两个单位都是副部级规格,单位主要领导都是副部级干部,由中央任免;单位班子成员则是正厅或者比照正厅设置,管理权限全部上移中组部,即我们常说的中管正厅。
因为这种行政关系,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也存在微妙的关系。名义上,国家邮政局作为全国的邮政业务监管部门,有权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进行管理,实际上因为两个单位都是平级单位,国家邮政局很难介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特别是在省市两级,中国邮政集团的省市分公司基本上都是参照正厅和正处设置,级别可能还高于同地区的邮政局,这使得名义上的行政管理关系变得更为脆弱。换言之,在地方,邮政局和邮政公司虽然同为邮政系统单位,实际上等同于两条平行线,两个单位并没有太多业务上的交集。这是邮政局和邮政公司比较特殊的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