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形式上:1、以文字语言为形式的网络暴力。2、以图画信息为形式的网络暴力。二、在性质上:1、非理性人肉搜索 。2、充斥谣言的网络暴力。三、作用方式:1、直接攻击。是指网络暴力事件中通过直接的方式进行攻击,也就是说在言语上直接用侮辱性和攻击性的恶毒语言对当事人进行讨伐。2、间接攻击。
网络暴力的方式
(一)在形式上
(1)以文字语言为形式的网络暴力;
(2)以图画信息为形式的网络暴力。
(二)在性质上
(1)非理性人肉搜索
网络暴力事件的另一主要类型是非理性人肉搜索。非理性的人肉搜索最易侵犯受害者的隐私权,而参与者往往认为是一件刺激而有趣的事,在这个过程中更多的是满足于自身“fbi”能力的窃窃自喜。关于非理性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事件比比皆是,电影《搜索》中很好的反应了这点。电影讲的是关于公交车上“让座”事件所引发的网络暴力。电影中,女主角因为在医院被检查出癌症晚期而受到打击,没有给身边的老大爷让座,这件事被人拍下视频传上网络,最终引起群体的口诛笔伐,在网络上通过文字言语、图像的方式进行攻击,最终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将女主提前推入死亡。很多情况下,网民习惯性的站队到自认为正义的一方,以道德的力量审判他人,殊不知,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充当了刽子手,却没能加以自身的判断,去辨清事实的真相。但是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引发网络暴力,最终伤害当事人的方式非常不足取,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利用道德的力量去审判他人。
(2)充斥谣言的网络暴力
谣言的危害性是非常明显的,而且一旦发生会有愈演愈烈之势。谣言,顾名思义,是虚假的言论,是由不法者恶意编造,网民成为被利用者,谣言伤害了网民群体的相互信任感。民众一再被造谣者愚弄,很容易变得草木皆兵,使得网络社会的信任感变得愈发的低。网络暴力的发生有的源于遥言,有的并非。源于谣言的网络暴力最开始是由利益人发布不法的谣言,再煽动不知情的网民推波助澜,而利益人则等待事件扩散,坐收其中利益。有的网络暴力虽最开始并非因遥言而起,却在整个过程中会以讹传讹,最终遥言四起,真相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当矛盾变得更加尖锐时,网民已经不考虑事件的真相,享受的是破坏和指责的快感。网络本身也包含诸多暴力信息,如网络上的暴力游戏,暴力影视等等。但是无论哪种网络暴力类型,都不是单一存在于网络暴力事件中,往往是结合几种类型一起,作用于整个网络暴力事件之中。
(三)作用方式
(1)直接攻击
直接攻击是指网络暴力事件中通过直接的方式进行攻击,也就是说在言语上直接用侮辱性和攻击性的恶毒语言对当事人进行讨伐。就网络暴力而言,直接性的攻击危害比较大,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也比较明显。
(2)间接攻击
间接攻击则是通过讽刺等方式跟风发表意见,即俗称的骂人不带脏字,有的也选择转播他人的直接攻击进行二次攻击。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网络暴力,无外乎都会从虚拟世界进而影响到现实世界,也因此,在应对网络暴力的过程中,任何一种形式的网络暴力都不能忽视。
(四)一般表现
(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们在进行使用网络暴力之前,一定要注意理性、冷静。网络暴力的方式,在进行分类的时候,是可以根据形式、性质以及作用方式来进行分类的,我们在进行使用网络暴力进行攻击别人的时候,可能出现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大家在进行解决问题的时候,一定要采取合理的方式。